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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一方不同意卖怎么办,离婚房子一方不同意卖怎么办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10-24 19:39:02 阅读数:154

一、离婚房子一方不同意卖如何处理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产权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姓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诉讼分割,从而达到变卖财产的目的。因为如果双方不同意对方的房地产分割方案,基本上是在房屋被法院占用时以拍卖的方式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2:第二十条规定,夫妻双方不能就夫妻共有财产中房屋的价值和权属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子的所有权,并同意投标,这是允许的。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如果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则根据双方的申请拍卖房屋并分配收益。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应判决房屋所有权,而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双方使用。当事人取得前款规定的房屋全部所有权后,如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应该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2.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3.妻子书面同意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

如果一方为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支付更多的义务。他有权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要求赔偿,而另一方应作出赔偿。

4.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应当一并清偿。

共有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共有财产属于对方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在离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生活有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和其他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如何处理离婚房屋不同意出售的问题”的回答。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产权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姓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诉讼分割,从而达到变卖财产的目的。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欢迎到寻求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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