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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要怎么办理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10-23 07:12:02 阅读数:183

法院发现,在婚姻存续期间,原被告和被告共同集资购买了位于凤城市老城区的一所房屋,但房屋产权证的所有人只写了被告丁华的名字。2005年9月12日,双方同意离婚,并在民政局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离婚后该房屋归原告罗晓所有。之后,罗晓多次前往被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均被以其支付购房款为由拒绝。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在离婚时已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双方认为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告丁华辩称,该房屋是自费购买的,并拒绝履行协议,主张重新分割财产,这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也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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