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在婚姻法中有怎样的规定
首先,新婚姻法,一方给另一方房地产,如何分割离婚房地产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同意将一方所有的财产赠与对方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变更登记前解除赠与,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捐赠另一方的财产,即使已经结婚多年,只要财产没有转移,捐赠方也可以取消捐赠,财产在离婚时仍然属于捐赠方,不会分割。
第二,新婚姻法规定,父母一方支付购房款,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父母一方为其子女购买的房产,其产权以投资方子女的名义登记的,婚后只能视为赠与其子女一方的房产,该房产应确认为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如果父母一方在婚后支付购房款,以自己孩子的名义登记的财产权就是给自己孩子的礼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另一方无关,在离婚时不会作为夫妻的个人财产分割。
第三,新婚姻法规定,父母双方支付购房款,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如果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地产的产权以其中一个孩子的名义登记,该房地产可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投资份额分享,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父母双方婚后购买的房屋,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个名下,都将按照离婚时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第四,新婚姻法规定,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以首付款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双方协商处理。依照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偿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双方应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赔偿对方的贷款和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该房屋仍属于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会分割。
5.新婚姻法,以父母的名义买房,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一方的名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以一方的名义登记。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房时的出资可视为债权。
这时,双方都以父母的名义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子。如果产权登记在父母一方的名下,房屋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按出资额计算,只能算作偿还出资的债权。
如果你在离婚时对房产分割不满意,并且觉得法院的分配不合理,你可以请你的律师来看看是否有恢复的可能。如果您对《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欢迎您在上找到在线律师帮助您。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