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10-20 09: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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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财产现在是我父母的房子、商店和汽车,这些现在都是我父母的名字。现在我不想处理转会,我觉得我不尊重我的父母。如何处理这个?
此外,如果我在拿到结婚证后买了一栋房子,而在结婚前没有经过公证的财产,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
(1)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置共同拥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配偶一方的财产:
(a)婚前一方的财产;
(二)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以及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其他费用;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应当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对方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有、部分共有。该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之间关于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如果丈夫和妻子同意拥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如果第三方知道该协议,丈夫或妻子所欠的债务应以丈夫或妻子拥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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