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10-19 1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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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摘要
孙先生于2004年结婚,当时的婚房是他自费购买的,属于个人财产。
不久前,为了工作方便,他和他的爱人卖掉了他们原来的房子,重新购买了一处房产。孙先生说买新房子的钱都是通过卖掉原来的房子得来的。虽然他自己的名字写在新房子的房产证上。但孙先生这两天一直在想,如果你婚后用你的婚前财产买房子,这新房子还是你的婚前财产吗?在他看来,这只是用他自己的钱改变房子的位置,而这所新房子应该被视为他的婚前财产。
专家说
严格来说,这不是婚前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严格来说,孙先生的这套新房不应该是婚前财产。最主要的是,不可能证明用来买新房子的钱就是用来卖原来房子的钱。这很难证明。即使孙先生的名字现在写在房产证上,将来双方一旦发生纠纷,该房屋仍将被依法认定为婚后财产。
虽然很难证明,但如果孙先生想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好与妻子协商,写一份协议,在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下,该房屋属于孙先生的个人财产。最安全的方法是在签署协议后去公证处公证。
如果婚前房产经过公证,新房子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新房子仍然不是个人财产。婚前公证仅针对孙先生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只能证明房屋所有人是孙先生。它对以后购买的新房子没有约束力。
在处理婚前房产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男女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最好在购房合同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如果因为某种原因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最好写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声明,清楚地写下该房屋的出资关系。同时,在不伤害双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进行公证,或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协议,明确注明双方为该房屋已经支付和将要支付的款项、每人应享有的房屋份额及其他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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