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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分割咨询律师,婚前财产分割情况是怎样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10-17 16:00:06 阅读数:143

修订后的《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配方式,并严格区分了财产的所有权:谁拥有财产,谁就拥有财产。婚前财产如何分配,是每个人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以下小系列将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一、新婚姻法中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个人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婚后的个人财产所得,除果实和自然增值外,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口译:

第《婚姻法》号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和知识产权收入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释(二)还规定,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应将个人财产投资所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婚前财产(如黄金和房价上涨)或孳息(如存款利息)所产生的收益,往往存在争议。

《解释三》第五条是对民法基本原则“孳息归物主”的解释,也避免了实践中财产性收入是否属于“投资性收入”的争议。也就是说,在未来,配偶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还是“自用”或两者兼而有之,都将被忽视,而且这种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入,除了水果和自然增值以外,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新婚姻法中婚后财产如何分配

1、父母婚后给孩子一套房子,以孩子的名义登记,是孩子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解释(三)》第7条:根据《婚姻法》第18 (3)条,父母一方在婚后为其子女购买的房地产,如果产权登记在投资者子女的名下,则只能视为给其子女一方的礼物,该房地产应被视为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地产的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个子女的名下,则该房地产可视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投资份额分享,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律师口译:

此前,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解释,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给予子女的财产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该财产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然而,在房价飙升的情况下,父母往往会倾其所有为子女买房,而且由于他们的长相,他们通常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

如果离婚时房屋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犯了为房屋付款的父母的利益。因此,对于父母来说,更合理的做法是支付一栋房子的费用,并以他们孩子的名义登记,作为给其中一个孩子的礼物。如果双方父母支付购买房地产的费用,且产权登记在其中一个孩子的名下,则按照双方父母的投资份额进行分享,这更符合实际情况。

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的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购房真实意愿的判断依据更加客观,便于司法认定,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助于平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2.购买福利性住房可以代替产权得到偿还。

法律依据:

《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一方的名义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以一方的名义登记。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房时的出资可视为债权。

律师口译:

“房改”是指由单位福利出售给个人的住房

3.从出售的房子溢出的水不能被收集。

法律依据:

《解释(三)》第十一条:未经对方同意,一方出卖夫妻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方主张收回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给对方造成损失,离婚时对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解释:

夫妻共有房屋的买卖和抵押,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但是,根据《物权法》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如果房屋是以配偶一方的名义登记的,房屋登记方与第三方签订买卖合同,善意第三方支付合理的购买价款,并将房屋产权证转让给他人,他就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法院不支持配偶另一方收回房屋所有权的主张。但是,如果配偶另一方主张原房屋登记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造成自己财产的损失,法院将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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