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是指当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果担保人是法人,必须有能力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并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担保人是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有足够的代偿能力,并在贷款银行有一定的存款;保证人和债权人应当订立书面保证合同。担保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批准,不得撤销原担保合同。
住房抵押担保贷款示范合同
借款人: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贷方: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抵押人:
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经自愿平等协商,合同各方签订本合同,并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房屋的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借款人(抵押人)自愿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进行抵押,抵押物的评估现值为人民币(大写)_ _ _ _ _ _ _ _ _ _ _(详见抵押物清单和抵押物评估证明,清单编号)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个人住房贷款
第三条借款人应按月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月还款额计算公式:
一、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一月利率)(上标)还款月
每月还款本息额=——-(一月利率)(上标)还款月-1
二、递减还款法:
贷款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偿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本金和利息采用_ _ _ _ _方式偿还。 第一个还款日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四条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五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划入卖方开立的银行账户。
第六条贷款期间,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开立的存款账户中还款不少于两个月,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该账户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欠款。
第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逾期还款的,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申请延期,并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申请延期还款的,贷款人应在贷款逾期后按规定收取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展期不超过次,每次展期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所收贷款利息不予调整。
第八条借款人申请展期后,抵押人自愿继续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审核同意办理延期还款手续。
第九条列入抵押财产清单的抵押财产,抵押期间由抵押人使用、保管和维护,以保持抵押财产的完整,其费用由抵押人承担。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财产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内,抵押财产必须投保,财产保险单应提交贷款人保存。如果抵押保险在2008年到期
第十一条抵押期间,抵押物毁损的,抵押人应当立即通知贷款人。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损失时,抵押人必须用保险赔款偿还债权或存入贷款人指定的账户。如果债权付款不足以偿还相应的贷款本息,抵押人应负责弥补,否则借款人应提供另一份担保。如发生超出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害,抵押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其他方式给予、转让、出租、转让、再抵押或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提前向贷款人清偿有担保债权。
第十五条抵押保险、鉴定、登记、保管、评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在借款期间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