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4-14 10: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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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式拍卖回购荷兰式拍卖回购最早出现在1981年托德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购中。公司建立回购价格范围和计划回购数量,然后股东在价格范围内选择一个特定的价格进行竞价。公司收集所有有效保额和价格,根据计划回购数量制定最低回购价格。这种方法因回购溢价低、选择性高而得到广泛应用。
荷兰式拍卖回购给了公司更多的灵活性。整个回购过程类似于拍卖:首先,公司规定回购价格的范围(通常较宽)和计划回购的股票数量(可以用上限和下限的形式表示);然后股东出价说明自己愿意以一定价格水平卖出的股份数量(股东可以在公司规定的回购价格范围内选择);公司汇总所有股东提交的价格和数量,确定本次股票回购的“价格——-数量曲线”,根据实际回购数量确定最终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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