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许多公司发展顺利,他们会在其他城市开设分支机构以扩大业务,但也有发展不顺利的分支机构,公司为了节省成本而取消分支机构,那么分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无忧找律师的小系列会给你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分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材料
(1)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出具的撤销决定,说明撤销分公司的原因。
(三)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分公司纳税证明。
(五)分公司单独开立银行账户的,应当提交银行账户清算证明。
(6)分行公章。
二、分公司注销债务谁承担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行注销后,债权债务一般由总行承担。
分支机构是指在业务、资金、人员上属于我公司管辖,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就是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子公司。分行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或财产,以总行的资产对分行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组织。分行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虽然有“公司”二字,但没有自己的章程,不是真正的公司。公司名称只需在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二字。
三、分公司注销税务怎么清算
1.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并登记债权,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3.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4.资产处置,包括收回应收账款、出售非货币性资产等。其中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损失只有报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扣除。
5.还债。公司财产(不含担保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即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支付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6.剩余财产的分配。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清偿债务后有余额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或者持股比例分配给各出资人。剩余财产按对外销售处理,并确认隐含的损益。公司财产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准备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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