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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回购权,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回购上有什么区别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8-13 11:45:02 阅读数:308

股份回购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有什么区别?

1、范围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主要是异议股东的评估权,而有限责任公司触发回购的情形也包括异议股东的评估权,但不同于前者;不限于此,公司还可以在其他情况下主动回购。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连续五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往往是大股东压迫小股东的手段。

(二)公司主要财产的合并、分立和转让涉及公司结构和资产的根本性变化,从而改变了股东原有的投资预期。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股份有限公司:仅规定“股东对股东会的合并、分立决议有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2.两公司价值取向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根据异议股东的要求被动回购股份,立法目的仅限于在资本多数决的情况下,给予中小股东一个退出机制,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保护其免受不公平待遇;在司法实践中,也有许多案例支持有限责任公司回购,尊重意思自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制度具有相对广泛的价值目标,用于提高公司的效率,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积极作用主要包括:

(1)能够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2)防止敌意收购。

(3)在公司股票市场不景气时回购股份,以增强社会投资者的信心。

(4)有利于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等激励机制的实施。

(5)以异议评估权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6)股份回购也是国有股退出的重要方式。

3.不同后续程序的有限责任公司:回购后必须进入减资程序。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12条(2014年3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生效),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取得股东权益的,应当依法申请变更登记,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后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转让或注销。

网边肖提醒您,股东退股机制不是真正的股份回购,没有对回购条件、程序和股权处置等作进一步规定。这些是为你总结的相关材料,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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