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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房产证后房屋买卖合同还有用吗,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7-02 22:13:28 阅读数:64

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很多,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后,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后,房屋所有权才转移。那么,民法典中的房屋买卖合同在取得房产证后是否仍然有效呢?无忧找律师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拿房产证后还有效吗

房屋买卖后,买受人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交易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终止,对当事人失去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a)该债项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提存标的物。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属于同一人的;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如果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终止。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证据有哪些

1、房屋产权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部门批准出售房屋的文件;

4.房屋交付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和收取房款的凭证;

6.购房人身份、购房目的、房屋状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据;

8.租赁房屋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9.其他证据。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买受人取得房产证,房屋买卖交易完成,房屋买卖合同终止,对当事人不再具有约束力。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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