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的话,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这样做将构成违约。那么如何在民法典中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呢?无忧找律师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合同主要义务怎么认定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应单独认定。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购房款,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转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义务,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有关文件和资料,但提取标的物的文件除外。
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二款、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五款的规定。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必须约定定金吗
其实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金是不需要的,是否需要交定金要看双方的约定。
定金约定后,买方支付全款时,定金作为价款或收回。而且购房定金支付后,如有违约行为,不履行合同,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如果买方在交付定金后不履行约定,支付剩余房款,则损失定金利息,无法取回;
2.如果卖家支付定金后不履行约定,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现在人们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定金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所以如果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定金,要注意以下几点:
1.约定定金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可以签订定金合同或者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
2.约定定金时,定金数额可以协商,但按规定不得超过房价的20%。超出部分不受押金违约金约束,只能作为预付款。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应当由买卖双方确定。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购房款,卖方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转移登记。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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