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时,买卖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按合同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如何进行违约赔偿?下面无忧找律师网边肖将回答这个问题。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家违约怎么赔偿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违约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的金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103010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经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增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当事人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格和总价的确定方式、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五)交货条件和日期;
(6)装修及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及相关权利和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所有权;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与产权登记有关的事项;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卖方违约如何赔偿”问题的回答。由这一内容可知,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出卖人违约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造成的损失赔偿。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来无忧找律师com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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