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他人买卖房屋的,委托书的效力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授权委托书公证后,公证书永久有效,但有证据推翻公证的除外。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公证书的有效期是多久?下面是无忧找律师网边肖的详细回答。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书有效期是多久
1、委托他人买卖房屋,委托书的效力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授权委托书公证后,公证书永久有效,但有证据推翻公证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书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的除外。
二、办理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材料
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最好与工作人员沟通,授权事项尽量详细,避免只写全代理)
4.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的产权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涉及财产关系的应提交;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委托销售房地产的,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然人申请售房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购房时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房屋委托书中涉及的房屋所有权(权利)证明原件;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的,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
(4)处分已抵押的房屋,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处分的书面材料;
(5)委托人持有的身份证号码与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的,应当提交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如一人的公证书)。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公证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后,公证书永久有效,但有证据推翻公证的除外。如果是房屋买卖委托书的有效期,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确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点击下方按钮进行咨询,或咨询无忧找律师com.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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