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受害人家属可以依法获得死亡赔偿金。有受害者家属觉得对方给的死亡赔偿金太低,要求增加。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受害方能否在法定基础上要求增加?下面无忧找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受害方能否在法定基础上要求增加赔偿?不能。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人身伤害赔偿项目: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减少的医疗费用和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
伤残赔偿项目:
赔偿义务人还应当对因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和因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的收入损失进行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死亡赔偿项目:
赔偿义务人除根据抢救治疗需要支付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受害人亲属办理丧事发生的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
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请求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转让和继承。但是,赔偿义务人已经书面承诺支付货币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特定计算方法
1.医疗费用:
根据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据。由医疗机构出具,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按照实际数额确定。对于器官恢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学证明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2.损失的时间: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费和收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受伤致残,误工费可以计算到致残日期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被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参照法院起诉地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用: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员的数量和护理的持续时间。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工的,按照当地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护工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护理期应当计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应该确定残疾受害者的护理水平
受害人确实有必要去外地治疗,但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当予以补偿。
6.营养费用:
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
7.残疾补偿:
根据受害人的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自伤残之日起计算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职业妨碍严重影响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伤残赔偿金。
8.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果伤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根据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
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按六个月的总额计算。
10.被赡养人的生活费:
根据被扶养人的无行为能力程度,按照申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计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二十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赡养人是指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赡养人有几个的,每年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
11.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满一年减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权利人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被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12.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和本解释第二条,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13.禁用的设备: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辅助器具缴费期或者残疾赔偿金缴费期的,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进一步支付护理费、辅助器具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的,或者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义务人继续支付五年至十年的相关费用。
赔偿义务人要求以定期支付方式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支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支付的方式支付相关费用。但是,费用、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失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 《继承法》 《民法通则》 《收养法》 《担保法》 《合同法》 《物权法》 《侵权责任法》 《民法总则》 《民法典》 010101010 01010101010 0101010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0103010 #中指定的其他问题,请点击此处#查看!如果你需要帮助,请#咨询无忧找律师com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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