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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死亡判什么罪,投毒会判死刑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6-13 11:33:46 阅读数:84

【投毒什么罪判死刑和重伤?]我们有时在法制节目中看到,一些人为了发泄个人的愤怒,在公共场所投毒,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刑法将对那些被毒死的人处以严厉的惩罚。那么新刑法中投毒致人死亡的量刑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无忧找律师网边肖来解释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一、我国刑法对投毒罪是如何量刑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投毒罪,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其严重的,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如果本法另有规定,根据规定,这里指的是实施其他故意犯罪的行为,该行为也伤害他人身体。具体来说,本法条文中带有“致人重伤”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字样的犯罪,应当依照本法各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人重伤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量刑。

二、对投毒罪如何认定

1.投毒犯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这一条增加了投毒的行为。本条规定直接适用于投毒。因此,只要行为人的投毒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投毒罪的既遂。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2.投毒罪与投毒行为的区别。

无论在什么场合,投毒的具体方向是什么,只要行为人明知其投毒会造成不特定数量的人或者牲畜中毒伤亡,并且希望或者允许这种结果发生,就应当以投毒罪论处。如果投毒行为仅指向特定个人,特定个人家庭饲养的牲畜,承包的鱼塘等。并有意识地将损害结果限制在本地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不应界定投毒罪。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构成什么罪,如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

3.投毒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如果行为人违反了《有毒物品管理条例》,还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但本罪是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的重大事故,只能以过失构成;但投毒罪不受此范围限制,主观上具有故意。

4.投毒罪与污染环境行为的界限。

环境污染是指工厂、企业、事业单位、科研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任意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破坏自然资源,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治理而不治理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危害后果有时与投毒罪相似,但行为的原因和表现形式与投毒罪不同。

因此,投毒犯罪活动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不同于故意杀人罪。新刑法中中毒死亡的量刑标准从固定到不固定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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