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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我们要如何办理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6-13 11:18:45 阅读数:130

电视剧里经常看到有取保候审的情况。简单来说,取保候审是指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担保人的担保下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出庭受审。那么取保候审是怎么处理的呢?无忧找律师com为你解答。 第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保释?

1 .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被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怀孕并正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

4.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审查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审查。

8.持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此外,取保候审不能适用于下列情形:

1.人民检察院不得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和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2.对累犯、犯罪集团主犯、自伤、自残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严重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有哪两种方式?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这两种方法不能同时使用。

3.担保人的条件和义务是什么?

1.担保人的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了保证人的条件:“1。与本案无关;2 .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3.享有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不受限制;4有固定住所和收入。”

2.担保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监督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或者已经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保证人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注意:对担保人的罚款在1000元到20000元之间。

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的,保证人与被告人串通,协助其脱逃,拒不向司法机关提供知道的藏匿地点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上述情况下,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同时是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保证人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以其保证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索赔数额为限。(第七十三条)

4.取保候审有哪些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提审期间及时到案;3不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他人串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

特别注意:取保候审期间,对于故意新罪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如果没有违反规定、过失犯下新的罪行或不构成犯罪,保证金应予退还。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必须逮捕。

5.押金的数额是多少?

存款的起始金额是1000元。保证金必须支付到公安机关指定的专用银行账户。取保候审根据不同案件,由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执行。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罚款的决定等。均应由执行机关作出。

特别注意:

1.被取保候审人员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保证金被依法没收的,公安、司法机关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期间连续计算。

2.案件在侦查或者起诉阶段已经取保候审,案件移送起诉或者审判阶段,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或者需要变更担保方式或者强制措施的,受理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受理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保证金金额原则上不变,不再收取保证金。取保候审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6.取保候审的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1.《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申请的机关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答复。

2.公安、司法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向本人宣布,并由本人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宣布取保候审后,应当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并告知公安机关在执行期间拟批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征得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同意。由担保人担保的,还应当同时向公安机关交付取保候审保证书。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不超过12个月。

4.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取消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即将届满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决定机关应当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或者将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并将撤销或者解除取保候审决定送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终止保证义务。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等辩护人认为取保候审已经超过法定期限,要求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在7日内审查决定。

以上是无忧找律师网搜集的关于“我们如何处理被取保候审的问题”的内容虽然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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