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是确定的。说白了,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属于农民个人,农民才能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你对农村土地所有权给农民带来的好处了解多少?在农村地区继续第二轮承包将让农民放心
自1998年开始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以来,我国的农业耕地承包期被界定为30年,随后提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应稳定并长期保持不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承包期不应再受到限制”。但很多地方都处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立场。如果长期不变,就不给新人口分配土地,这是不公平的。因此,应该通过确认权利来保障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有效保护农民财产
在土地确认之前,农民对土地的相对权利没有明确界定,因此存在许多强行征收和占用农用地的现象,农民成为受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利益。
现在,土地确认后,即使政府去征用土地,也必须和我们农民“协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征用规定。如果我们农民觉得不合适,可以拒绝。从此,土地成为农民的“固定资产”。
农民贷款方便
以前农民贷款不方便,因为没有可以认定的抵押物,只能用共同保险,贷款金额不大。
权利确认后,土地使用证可以成为资产作为抵押物,极大地方便了农民贷款,解决了农民生产资金短缺的问题。
农民可以安全地投资和转移到地下
过去对农民开垦的荒山、沟壑、丘陵、滩涂等“四荒地”没有统一的权属政策。虽然实际种植的还是原农民,但也有农民担心这块地以后能不能归自己,能种多久。另外,还有一个土地转让中的信托问题。承包土地的人对种植Takuya没有信心,不敢贸然承包或承包太多年。
在确认“四荒地”的权利后,农民可以安全地在土地上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可以增加对土地流转的信任,这有助于收入的增加。
土地所有权可以保护农民资产,给农民吃定心丸,实现“农民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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