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14 0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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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中,销售面积与最终实测面积之间经常出现误差。应该说这是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的,是正常现象。一般来说,这个问题在现有的房屋销售中很少涉及,即使出现,误差范围也比较小,比较容易解决。
期房预售存在很多问题,因为在签订期房预售合同时,房屋还处于未成型状态,竣工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临时实测面积有误差是很常见的。
但如果误差较大,则会严重影响买家的合法权益,因为很可能面积超出了买家预设的经济承受能力,或者远低于买家需要的面积大小。
法律中没有关于这个问题的强制性规定。解决这个问题更好的办法是依靠合同条款,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通常,买方可以在合同条款中要求下列条款:
(1)确定一个较小的误差范围(如正负1%以内),忽略该范围内的误差,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一致,买卖双方不再结算相关差价;
(2)经协商,确定在买方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如3%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重新结算误差部分,多退少补;
(3)超过上述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3%)由出卖人视为违约,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业主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返还房价款及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如果实际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业主不要求退房,面积增加3%以上的,3%以内的部分业主按原价支付,超过3%的不收取任何费用。面积小于3%的,3%以内部分按原价返还,3%以上部分返还业主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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