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6-30 07: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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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时,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可以明确界定为一方的财产。如果没有产权登记,房屋的产权就无法明确。关于房产买卖时能否界定一方财产的问题,下面无忧找律师网边肖给大家详细解答。1.买卖房产可以指定一方财产吗?
1.房屋买卖时,产权登记的,可以明确界定为一方的财产。如果没有产权登记,房屋的产权就无法明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的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书、房地产界址和面积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办房屋产权需要哪些材料
1.原房屋买卖合同及原补充合同。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实地测绘问卷和房屋原平面图。(房屋测绘报告如为旧格式,需出具竣工验收表,填写《丽水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实地测绘问卷和分层入户的原始平面图。)
4.完税证明(契税缴款书)
5. (5)已婚购买者: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应验原件);
(2)结婚证复印件(附原件验证);
(3)任何一方不能到场的,需提供私章。委托第三方的,需要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私章。
6.单一购买者(必须亲自到场,不得代理):
(1)身份证复印件(附原件验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需验原件);
(3)单项申报和声明。本地的购房者就去民政局办理。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时,产权登记的,可以明确界定为一方的财产;如果产权没有登记,就无法明确界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可点击下方按钮进行咨询,或咨询无忧找律师com.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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