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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房屋买卖合同实为民间借贷,名为房屋买卖合同实为借贷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2-06-30 07:34:23 阅读数:123

按揭是买房的重要方式之一。按揭买房的,要和银行签订付款合同,把房子抵押给银行,银行取得房子的他项权利。贷款还清并注销抵押登记后,民间借贷中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无忧找律师边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民间借贷中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

将房屋抵押给债权人的,抵押人可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买卖房屋,但必须告知抵押权人,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签订的销售合同一般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物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清偿债务或者将转让所得价款提前交存抵押权人。转让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行使抵押权的注意事项

抵押权人通过诉讼或仲裁实现担保物权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担保物权的期限。一般来说,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但担保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主债权时效期间届满后3年内,被担保方可行使担保物权。这个“3年”应当是担保物权的法定期间。当事人约定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的保证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在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债权人可以就主合同和抵押合同的纠纷一并提起诉讼,但应当遵守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此时债务人和抵押人是共同被告。

3.抵押权人可以在担保物权存续期间就抵押权的单独实现提起诉讼。这时候抵押人就是被告。

4.抵押权人提起诉讼时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抵押权人有权收取与抵押财产分离的天然孳息和抵押人在抵押财产上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孳息用于支付收取孳息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和主债权。但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告知应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孳息。

5.抵押权人只有对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的权利,才能获得价款,获得优先受偿权。没有特别约定的,所得价款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

根据以上分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人可以在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从其约定。因此,如果没有约定贷款项下的房屋不能转让,抵押人可以转让房屋,但必须告知抵押权人,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且签订的买卖合同一般有效。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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