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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与个人的劳动纠纷,南海法院处理劳动纠纷要多久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2-16 20:12:02 阅读数:118

在现实社会中,劳动者在上班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劳动争议,所以应该及时解决,但是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处理劳动争议需要多长时间?下面由无忧找律师网讲解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能帮到你。一、南海法院劳动纠纷需多长时间处理完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3条

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可以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部分事实已经清楚,仲裁庭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相关规定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答复。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仲裁程序不受影响。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未提供的,应当承担不良后果。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当事人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照回避申请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层级管辖是指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各县、市、直辖市都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些省、自治区也相应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目前,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有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仲裁委员会同一管辖区域的,由劳动者与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劳动者工资支付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

我们可以理解,根据规定,劳动争议应在申请仲裁之日起45天内结束。国家法律有相关规定,希望大家能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网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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