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2-06 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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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试用期,相信大家都不会觉得太陌生。对于有工作经验的人来说,他们可能也知道单位会经常同意新录用的工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双方可以互相进行检查,看看他们是否胜任工作。试用期可以随意约定吗?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试用期可以随意约定吗
不,法律明确规定了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除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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