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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给孩子的抚养费用可以起诉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0-04-07 14:16:39 阅读数:1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和另一方的子女应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和教育费用。费用的数额和期限应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始金额的合理要求。此外,第《民事诉讼法》号法第106条规定了赡养费、抚养费、抚养费、养老金和医疗费的追偿。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先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也就是说,在起诉之后,你可以首先向法院申请被告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

可以被起诉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有教育子女的义务抚养;孩子们有义务赡养父母。

当父母未能履行其义务时抚养,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儿童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用。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应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应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始金额的合理要求。

我个人认为:

首先,关于你提出的问题,《婚姻法》和其他法律文件的规定在实质上适用,《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文件在程序上适用。

第二,根据《婚姻法》第21、36和37条的规定,父母对其子女有义务抚养。如果他们不支付抚养费用,他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问题。附上具体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一条父母有教育子女的义务抚养;儿童有义务支持和帮助他们的父母。

当父母未能履行其义务时抚养,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儿童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用。

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不能工作或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禁止溺死、遗弃或毁灭婴儿。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孩子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孩子,不管他们是否直接来自父母抚养。

离婚后,父母仍有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哺乳期的母亲抚养抚养。如因抚养发生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孩子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应承担部分或全部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应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协议或判决不得阻止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始金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儿童抚养费用的起诉,应向当地区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总结一下,我的回答是:如果父母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另一方可以向当地区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那些不直接抚养的人应该支付抚养费用。

考虑到孩子的实际需要,付款人的收入和当地的经济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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