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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家庭案件中家暴禁止令,财产所有权纠纷属于婚姻家庭案件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5-12 08:16:57 阅读数:141

(1)离婚案件: (1)婚姻关系证明;

2 .离婚原因的事实证据;

3儿童情况证明材料;

4 .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证明材料。财产已经转移的,应当提供转移地点的相关证明;

双方经济收入证明材料;

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养子女的,应提供医院证明材料;

已提起离婚诉讼的,应提供原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

(2)抚育案例:

(一)证明被告有抚养义务的户口簿或者其他证明材料;

(二)离婚后有抚养子女纠纷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

(3)双方经济收入和抚育能力证明材料。

(3)维护案例:

(一)原被告与被告之间的证明材料;

(2)原告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经济状况、身体状况证明材料;

(三)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承受能力的证明材料。

(4)维护案例:

(一)原被告与被告之间扶养关系的证据;

(2)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和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承受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如果要解决住房问题,应提供双方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

如需变更赡养费,应提供原协议、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5)收养案件:

(1)原被告与被告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

2 .被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提供出生证明或者户口簿,以及收养人的姓名和地址;

(三)收养关系终止时,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需要补偿的,应当提供所发生费用的证明;

(四)养父母要求抚养被收养子女的,应当提供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有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清单;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当提供产权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当提供债权债务证据材料;

住公房的要提供租赁关系证明材料。

(6)解除同居:

(一)同居的事实证据;

2 .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出生证明;

财产清单(参考离婚财产清单)。

(7)非婚生子女和弃婴被确认为父母:

(1)医院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报告;

(二)单位、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

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9)托管纠纷:

(一)有关监护证明,法定监护关系应当提供户口簿或者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证明,并提供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的书面或者口头证明;

2 .被监护人身体、财产状况的证明材料;

病房为精神病人,必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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