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是指个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法律规定的方式,为处理自己的遗产或者其他事务而作出的,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法律行为。那么遗嘱和礼物有什么区别呢?下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无忧找律师网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遗嘱和赠与有什么不同
1.受权主体范围不同
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2.接受和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
《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逾期不作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嘱继承过程中,遗嘱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是否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是不同的
受遗赠人只享有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遗赠人生前负有债务的,应当先以遗产清偿债务,再以剩余的遗产进行遗赠,但受遗赠人本身没有清偿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遗嘱无效:(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无效。作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遗嘱人在实施时应被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公民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以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立遗嘱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为标准。也就是说,如果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遗嘱有效,即使立遗嘱人在其后不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影响遗..点击阅读
遗嘱继承人不仅有按照遗嘱继承的权利,而且有在继承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4.获得继承的不同方式
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只能从遗嘱执行人、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处获得遗产;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实现自己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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