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首页 > 婚姻 > 继承 > 遗嘱继承

自书遗嘱房产过户要公证吗,自书遗嘱需要执行人吗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04-30 14:47:06 阅读数:97

作为一种书面遗嘱,立遗嘱时必然要写,那么自写遗嘱的内容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自写遗嘱的法律概念是什么,自写遗嘱是否需要遗嘱执行人签名?无忧找律师网编辑了内容“你自己写的遗嘱需要遗嘱执行人吗?”回答你的问题。不需要委托遗嘱执行人制作自写遗嘱。

遗嘱执行人是指根据遗嘱人的遗嘱,有权执行遗嘱的人。

推荐阅读:放弃继承权公证手续费,一起继承权公证的多角度法律解析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三种类型的执行人:

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

2.遗嘱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指定的人病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拒绝接受指定的。遗嘱不能执行的,由法定继承人担任执行人。

3.遗嘱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法定继承人,或者有法定继承人,但不能对遗嘱进行娱乐的,由遗嘱出生的单位或者继承开始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从以上三种遗嘱执行人的后两种来看,遗嘱人在制作自写遗嘱时,不得指定遗嘱执行人。在遗嘱人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情况下,遗嘱执行人可以在遗嘱执行时按照上述三位遗嘱执行人的后两位确定。

推荐阅读:涉外继承准据法运用,涉外继承的效力

自拟遗嘱

自然人遗书,涉及死后个人财产的处分,确实是对死者真实意思的表达。如果他有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且无相反证据,则视为自拟遗嘱。

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

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可以产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2.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遗嘱能力,不能立遗嘱。

3、遗嘱的成立不能代表。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由遗嘱人本人作出,而不是由他人作出。如果是代理遗嘱,必须由本人签名,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

4.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口头形式,需要两个以上证人见证。紧急状态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5.遗嘱是只有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才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财产所有权的处分,在生前可以变更或者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死亡为生效条件。

6.遗嘱人事实上没有死亡,但是具备相关法律条件,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遗嘱也具有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立遗嘱人短时间内再次出现,相应的财产可以返还给立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如超过两年且财产无法返还,受益人应在其受益范围内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制。

有时候上面写的内容可能和你的困惑有些渊源。你可以咨询无忧找律师的律师,他们会给你一个更完整的答案。我们相信你会在无忧找律师的讲台上找到自己的答案

文章推荐:

法律咨询
导师推荐

更多律师 >

无忧找律师

法律百科律师在线在线提问注册会员

法律常识无忧找律网关于我们网站导航

©无忧找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反馈留言 |联系客服

京ICP备19043850号 m.51z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