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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解诉讼费怎么收?法庭调解诉讼费多少

来源: 无忧找律师  2021-11-28 11:26:23 阅读数:58

法院的诉讼费怎么承担

近日,有人问到具体案件诉讼时,判决后法院的诉讼费如何承担?现就此问题整理如下:

一、诉讼费承担一般性规定

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一审案件的诉讼费用依照以下原则确定。

1、败诉方负担。

2、双方当事人分担。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双方当事人分担的比例。

3、当事人协议分担。主要适用于调解解决的案件。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原告负担。原告撤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在诉讼立案时,需要预交。

二、几种其他承担的情形

1、二审改判,诉讼费负担

二审法院改变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2、法院调解结案的诉讼费承担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3、再审的诉讼费负担

(1)依照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

(2)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由败诉方负担规定负担。

(3)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4、离婚案件诉讼费负担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5、撤诉案件诉讼费负担

(1)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6、申请执行诉讼费负担

(1)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2)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诉讼中司法程序中的诉讼费也是诉讼成本之一,需要引起重视。

熊超律师

2020年3月6日

打官司,要向法院交多少诉讼费

“如果要打官司,我们需要向法院交纳哪些诉讼费用?诉讼费最终由谁负担?诉讼费用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诉讼费?对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有意见怎么办?律本律师团队从专业角度,对上述问题一一解答。

01、诉讼费用包括哪些?

当事人应向法院交纳以下诉讼费用:

(1)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符合法律要求的再审案件。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02、诉讼费最终由谁负担?

诉讼费用的承担,总体原则为“谁败诉谁承担”。

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按照以下原则负担:

(1)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按比例分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协商负担:调解、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申请费按照以下原则负担:

(1)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2)协商负担:在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申请人负担:申请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4)人民法院决定负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费,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03、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比照下列比例交纳:

(2)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3)其他类型案件收费标准

(4)执行案件收费标准

(5)诉讼保全案件收费标准

(6)特别程序收费标准

(7)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04、哪些情况可以减免?

05、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诉讼费?

06、对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有意见怎么办?

当事人不能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起上诉。

当事人单独对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院长申请复核。复核决定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诉讼费用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请求复核。

计算确有错误的,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更正。

法院如何收取诉讼费

打官司是件耗时耗财的处理方式,一般我会建议大家协商处理。然而有的时候遇到非打不可官司也没办法,只能鼓起勇气,充分考虑,沉着应对。当事人不管是请律师帮忙处理还是自己亲力亲为,交给法院的诉讼费是跑不掉的。那么诉讼费主要包括哪些费用?法院收费的标准是什么?这些费用可以退吗?可以打折吗?这些问题在本文中都能找到答案。

一、诉讼费都有哪些?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如下:

(一)案件受理费;

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3、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2、申请保全措施;

3、申请支付令;

4、申请公示催告;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6、申请破产;

7、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8、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1、上述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2、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二、案件受理费交纳标准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但是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面第(二)、(三)、(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三、诉讼费减免情形(以下是常见类型,不是全部)

(一)减半案件受理费情形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3、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4、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免交案件受理费情形

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行政赔偿案件。

四、申请费交纳标准

(一)申请执行费用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二)申请保全费用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以上便是法院收取诉讼费的常见标准,一些特殊、不常见的情形并不在此。如果大家有什么疑问欢迎联系咨询我,联系方式可以去我个人新浪微博查询。本文内容依据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并结合个人执业经验。特此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够帮助大家顺利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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